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有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化工废盐无害化处理技术要求,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《化工废盐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(征求意见稿),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,于2021年4月30日前反馈我厅(电子文档请发至联系人邮箱),逾期视为无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(http://hbt.jiangsu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附件3《化工废盐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》编制说明(征求意见稿).pdf
(此件公开发布)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
2021年4月1日
(联系人:南京工业大学 徐学骁,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楼B2016室,电话:15895982804,邮箱:631931770@qq.com;联系人:江苏省固管中心 徐蓓,电话:025-58527359,传真:025-58527397;邮箱:xub@jshb.gov.cn)